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16〕30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将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州中心)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州中心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中心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州中心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中心政务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将政府信息工作纳入日常管理。
(二)公开工作指南和目录更新完善情况。州中心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和目录按要求已完善,并在中心网站进行公开发布。
(三)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州中心在各级相应的行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直属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为查阅场所,随时为全州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提供个人缴存信息公开查询服务;中心信息科在2016年完善“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建设,开设了信息公开等专栏;中心并设立了“12329”电话热线作为咨询辅助业务服务,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日趋完善。
(四)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情况。州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以办公室和信息科人员为主主抓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具体事宜,人员有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在年初列入年度预算,根据工作需要提供相应经费,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硬、软件的有效支持。
(五)召开信息公开会议及业务培训情况。中心为提高信息报送工作,分管信息工作领导组织中心内部各主要业务科室每季度召开信息业务培训工作;同时派员参加州委州政府信息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中心信息员的业务素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州中心坚持《条例》“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报送要求,在州级相关报刊及网络平台积极做好主动信息公开工作。如:州中心在《黔东南日报》报刊及本中心网站主动公开“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年度报告”、“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预决算公开信息”、州级报刊发布14余条相关信息、省级报刊发布3条信息、国家报刊发布2条信息;完善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网站栏目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在“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网站”平台设置具体信息公开工作栏目(中心简介、工作动态、公积金业务、政策法规、政策问答、常用下载、公积金信箱)。在州中心网站上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7条。其中:信息公开(通知公告、党务、政务公开)23条、工作动态139条、业务信息33条、政策法规30条、政策问答14条、常用下载6条,2016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到位。州中心2016年没有涉及建议提案办理事项。
三、 回应解读情况
州中心2016年通过本中心网站开通的“公积金信箱”专栏在线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政策或业务咨询)问题达1620次;通过设置的“12329”电话热线及各窗口前台电话解答达四千余次的业务咨询工作,认真解答广大缴存职工提出的问题,对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疑问及时回应,改进和提高了本中心服务质量。州中心没有涉及重大舆情信息事项;州中心没有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接受了一次新闻媒体采访对出台的相关政策进行解答;州中心没有微博微信回应事件。
四、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度本中心发生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事项0例。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度本中心未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受理事项。
六、信息公开工作中创新方式方法及举措。
本中心在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中积极利用本单位网站的网络平台开展信息工作的创新方式和重要举措有:一是在本中心网站设立“公积金信箱”信箱专栏,及时解答缴存职工提出的问题,畅通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与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信息渠道,维护职工合法知情权,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在本中心网站开设“催收公告”及“司法公告”栏目,建立负面清单,倡导诚信建设,降低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按司法程序处置不良资产,最大限度的维护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
七、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信息内容公开不够全面、及时,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不够熟悉等。
下一步,我中心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特别是要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积累经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