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关于刘志敏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 州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6-03-18 11:32


黔东南府任〔2025〕2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州人民政府决定:

    刘志敏同志任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不再担任黔东南州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姜庭治同志任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晓霞同志任黔东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罗安春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雷镇黔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森林公安局局长职务;

    吴开岑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系主任职务。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