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由27名委员组成,2025年召开全体委员会议2次。
1. 2025年3月11日召开黔东南州第四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次全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事项包括:《2024年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报告》《2024年度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决算、2025年度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预算及2025年度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预算审核意见的报告》《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计划变更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的通知》《黔东南州受托银行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综合考核办法(修订)》。
2. 2025年10月23日召开黔东南州第四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次全委会议,审议通过事项包括:《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办法》《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准入退出管理暂行办法》《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便民服务网点管理办法(试行)》《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楼盘准入管理办法》《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关于延续执行有关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二)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内设10个科室和17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16人,其中:在编116人,非在编0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2025年,新开户单位431家,净增单位426家;新开户人数1.51万人,净增人数0.44万人;实缴单位5209家,实缴人数22.14万人,缴存额48.5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0.99%、1.47%、1.63%。2025年末,缴存总额497.5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80%;缴存余额203.24亿元,同比增长7.80%。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4家。
(二)提取
2025年,9.51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5.06亿元,同比下降6.41%;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2.27%,比上年减少6.21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294.3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53%。
(三)贷款
1. 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多子女家庭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高层次人才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7万笔16.35亿元,同比分别下降0.48%、增长1.36%。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8.90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74万笔320.18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3.47%、5.38%,贷款余额168.15亿元,同比减少1.49%。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2.73%,比上年末减少8.02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9家。
2. 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210笔8378.70万元。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05190.4万元,异地贷款余额69240.45万元。
3. 公转商贴息贷款:2025年,未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
(四)购买国债
2025年,未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
(五)资金存储
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37.76亿元。其中,活期0.0031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23.50亿元,1年以上定期5.40亿元,协定存款8.86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
2025年,业务收入53364.46万元,同比下降5.48%。其中,存款利息4355.84万元,委托贷款利息48982.42万元,其他26.20万元。
(二)业务支出
2025年,业务支出32975.04万元,同比增长5.51%。其中,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29855.52万元;归集手续费1650.48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468.75万元,其他0.29万元。
(三)增值收益
2025年,增值收益20389.42万元,同比下降19.10%。
(四)增值收益分配
2025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6497.88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资金13891.54万元。
2025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6565.33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资金18639.14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8435.23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资金153143.20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2852.79万元,同比下降1.89%。其中,人员经费2302.86万元,公用经费189.19万元,专项经费360.74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348.47万元,不良率0.02%。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8435.23万元。2025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24.35%,非企业单位占75.05%,灵活就业人员占0.60%。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32.86%,非企业单位占66.95%,灵活就业人员占0.19%。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1.3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7.50%,租赁住房占1.81%,老旧小区改造占0.0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5.4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91%,其他占1.95%。
(三)贷款业务
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50.18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32.42%,比上年末增加7.02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82.37%,购买二手房占17.06%,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16%,其他占0.41%。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44.54%,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55.46%。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44.21%,30岁—40岁(含)占38.00%,40岁—50岁(含)占14.04%,50岁以上占3.75%;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0.73%,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9.27%。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7.49%,比上年减少24.78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支付购房首付款、自住住房加装和更新电梯,支持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情况
2025年3月和10月,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的通知》(州公管委发〔2025〕4号)《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还款计划变更暂行规定>的通知》(州公管委发〔2025〕5号)《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办法>等5个管理办法的通知》(州公管委发〔2025〕10号);2025年共支持7.83万人偿还住房贷款、租赁住房、购建房、加装电梯等住房消费类提取住房公积金26.09亿元,持续支持缴存人租购并举解决住房困难,共为3682户缴存职工家庭办理公积金贷款16.35亿元。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1. 2025年度,中心未调整机构及职能。
2. 2025年度,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为9家,服务网点由108个缩减至107个。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 当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
2025年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明确缴存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以2024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确定,最高不得超过本地区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高缴存基数上限为19530元,最高缴存额为4687.20元。最低缴存基数下限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发〔2025〕4号)规定执行,即:一类地区(凯里市)最低缴存基数为2130元,最低月缴存额213元;二类地区(镇远县、施秉县)最低缴存基数为1980元,最低月缴存额198元;三类地区(除凯里、镇远、施秉以外的其他县)最低缴存基数为1890元,最低月缴存额为189元。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低于5%,不高于12%,按1∶1的比例缴存公积金。
2. 当年提取、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2025年3月,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的通知》(州公管委发〔2025〕4号),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畅通公积金进入、转移、退出,严格住房公积金使用审查,规范二手房提取,严厉打击公积金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2025年10月,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延续执行有关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州公管委发〔2025〕11号),延续执行《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州公管委发〔2024〕5号)政策,执行时间至2026年12月31日止。一是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并支持购房代际互助;二是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单缴存人60万元,双缴存人70万元,多子女家庭80万元,高层次人才100万元,持续支持不同群体住房需求;三是取消“商转公”中原办理商贷时提取过公积金的限制性条件;四是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首付款比例由20%降为15%。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还款计划变更暂行规定>的通知》(州公管委发〔2025〕5号)《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办法>等5个管理办法的通知》(州公管委发〔2025〕10号)。一是取消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户籍限制,并支持异地缴存人申请所有贷款类型;二是新增住房公积金贷款缩期、展期和延期三种还款计划变更服务;三是新建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自建房三种贷款类型的申请时限自取得相关手续的12个月延长至24个月。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2025年,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持续打造“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品牌,紧紧围绕“管理标准化、服务规范化、文明创建特色化”三大核心工程,全面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质效,擦亮“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特色品牌。截至目前,累计实现73项业务“网上办、掌上办”,互联网渠道注册用户达22.52万人,全年线上办结业务19.32万笔,真正实现“数据跑路”替代“群众跑腿”。完成31项公积金业务与贵州省政务服务网融通办理,推出“退休一件事”“贷款一件事”等8项集成服务事项,实现群众办事“一次办结”。在公积金贷款月对冲业务的基础上,拓展了全部9家银行商贷月对冲业务。
(五)当年数字化发展情况
构建完成以业务信息系统为核心,数字驾驶舱、AI智能客服、电子档案系统、互联网服务渠道四个子系统为支撑,覆盖N类公积金业务场景与便民服务的“1+4+N”智慧公积金体系。黔东南州智慧公积金平台建设项目成功入选“黔东南州2025年大数据创新应用优秀案例”。一是深化业务流程。依托系统流程再造,精准推动购房首付直付、二手房贷款“带押过户”及贷款期限变更等多项创新政策落地实施。实现9家商业银行银行号实时校验、资金实时到账及电子回单自动回传,构建起资金业务全闭环风险管理机制。二是强化数据共享应用。依托住建部及贵州省数据共享平台,实现异地公积金缴存贷款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等27类政务数据以及电子身份证的实时调取与核验,提升服务效能。三是夯实安全基础保障。全面完成信创国产化替代及机房标准化托管改造,实现从底层硬件到上层应用的信创改造率达100%,网络及数据资源的安全防护能力得到系统性增强。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25年,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胡琴艳同志获评“贵州省先进工作者”;杨雅维同志获评“黔东南州网络安全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七)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当年无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八)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无。
(九)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