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剑河县管理部业务用房项目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确定代理律所询价方案》的相关要求,评审小组于2025年10月29日14时30分在市民之家6楼614会议室组织开展询价评审工作,结合各报价律所的综合情况及评审小组意见,现将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拟中选单位:贵州财团律师事务所
如对上述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心机关纪委(0855-8228765)反映。
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29日

贵公网安备:52260102556262